CE认证具有领先的商品合规性评价方法,率先引入模块概念。适用于CE标志的商品的评价由评价模块和由这些评价模块组成的评价程序组成。一般来说,评价模块如下:

  A:自我声称(由生产者自我声称,并提供产品核心技术资料)

  B:型式检测(由欧盟公告机构进行产品检测)

  C:公告机构对产品制造的工厂进行审查

  D:公告机构对产品制造及其质量认证体系的工厂进行审查

  E:公告机构对贸易商等中间商的质量认证体系进行审查

  F:公告机构对进口欧盟上岸的批量商品进行审查

  G:公告机构对进口欧盟尚未进行的型式测试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型式测试

  不同的指令规定了评估程序需要由哪些模块组成。例如:低压指令(LVD)、电磁兼容性指令(EMC)可由A组成;气具指令;(GAD)由B-C、B-D、B-E或B-F构成。

  一、工厂自我调控与认证

  ModuleA

  1、用于简单、大批量、无害的商品,仅适用于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工厂自我审查合格,自我声明。

  3、技术文件提交政府机构存放十年。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审查和测试来决定货物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应提供产品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进行检查。

  4、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总能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Ab

  1、制造商没有按照欧洲标准生产。

  2、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部件进行随机测试。

  二、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

  ModuleB(EC型审查)

  工厂将样品和技术文件送到其选定的测试机构进行审查,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只有B不足以形成CE的应用程序。

  Module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工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类型一致)存储十年。

  ModuleDB:

  本方法注重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加工,并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类型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E(产品质量控制)B

  本方法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与Moduled相同。

  ModuleF(产品检测)B

  在工厂确保其生产过程能够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后,作出一致性声明。经批准的测试机构应通过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来检查其产品的合规性。测试机构应当颁发证书。

  ModuleG(逐一检测)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一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H(综合质量控制)本方法注重设计、生产工艺和最终产品控制(EN29001)。

  其它的ModuleDModuleE。其中,方法FB,方法G适用于危险性较高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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