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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_NZS_2195-1999_澳洲围床测试标准
2023-04-19 18:43 上一篇:加拿大独立式服装仓储商品ASTM F2057-19 SOR认证办理 | 下一篇:CEC认证查询怎么查?CEC认证查询方法详解
儿童便携式折叠床
(1) 2008年澳大利亚联邦消费者保护公告第4号 2008年2月19日,澳大利亚发布了《贸易行为法1974-2008年澳大利亚联邦消费者保护公告第4号-消费童便携式折叠床》。该强制性标准采用了澳新标准AS/NZS 2195:1999《折叠床-安全要求》,并做了部分修月1日开始生效。 该强制性标准要求儿童便携式折叠床必须满足以澳新标准AS/NZS 2195:1999《折叠床-安全要求》为基础且要求床垫和床内部件均不能是充气式的,折叠床的试验应使用95 mm的探针,折叠床内的所有缝隙均不允探针穿过。 该强制性标准对儿童便携式折叠床的安全标签标识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应在儿童便携式折叠床的内侧长期信息,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几项: (a) 组装和锁定程序的说明;
(b) 警告在每次使用前必须核查确保床的正确组装以及锁定装置可以充分使用;
(c) 警告该床使用特定厚度的床垫或使用由生产商供应的床垫;
(d) 警告不能添加额外床垫,这样可能造成窒息危险。
对相关的婴儿和儿童用品的要求_求对相关的婴儿和儿童用品的要求
该强制性标准要求在进行陷入危险测试中使用的测试测试仪器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测试仪器应使用钢制材料的球形探头,探头直径为95±0.5 mm,并且探头应安装在直径不超过15 mm 其上施加特定外力;
(b) 外力大小应为50±5 N。 (2) AS/NZS 2195:1999 澳新标准AS/NZS 2195:1999《折叠床-安全要求》是由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委员会的分委会CS-003(儿求)制定的。该标准替代标准AS 2195-1978《家用和日托用便携式折叠床(安全要求)》。该标准大部分是 EN 716-1:1996《家具-家用儿童床和折叠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和EN 716-2:1996《家具-家用儿童床和分:测试》,还有部分基于标准英国标准BS 7423:1991《床身长度不小于900 mm的儿童旅行帆布床安全要准现被BS 7423:1999取代)和澳新标准AS/NZS 2172:1995《家用床:安全要求》(该标准现被AS/NZS 21 代)。目前该标准的最新版为AS/NZS 2195:2010。 该标准对木质折叠床、折叠床的材料、结构和组装、设计、标签、安全和性能要求、塑料包装、信息标签确规定。并对折叠床的各种测试进行了严格要求,包括陷入危险测试、强度测试、折叠测试、碰撞冲击测试、静载测试、锁定装置测试、BITE测试、网丝测试、折叠侧陷入测试、零件的意外移出测试、凸出和缝隙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