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CE认证包括哪四个方面?

  CE认证是一个健全的安全系统,不仅仅是将样品带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由于CE标志是一个安全标志,通过CE认证的商品必须确保产品设计、生产、包装、说明书、运输、销售、整个有效使用寿命、使用后产品回收等,符合欧洲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因此,制造商希望通过CE认证,一般应满足以下四个要求:

  1.在商品投放欧洲市场之前,在产品上贴上CE标签。

  2.货物投放欧洲市场后,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必须存放在欧盟,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

  3.市场监督机构发现的不符合CE要求的商品,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但贴有CE标签的商品,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例如,暂时从货架上取下,或永久从市场上取下)。

  4.被贴上CE标签的产品型号投放欧洲市场后,如遇欧盟相关法律变更或变更,后续制造的同类产品也必须相应变更或调整,以满足欧盟新的法律要求。

  CE认证程序

  1.确定出口中国

  2.确定产品类型和欧盟相关产品指令

  3.指定“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表)”(AuthorizedRepresentative)

  4.确定认证所需的方法(Module)

  5.选择“自我声明”还是“需要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

  6.建立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及其维护和更新

  1、确定出口中国

  出口到欧洲经济区EEA的30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个,包括欧盟EU和欧洲自由贸易协定EFTA,都可能需要CE认证。

  2、确定产品类型和欧盟相关产品指令

  一般来说,如果该商品属于这里列出的22类中的任何一类,则需要进行CE认证。如果一种商品同时属于一个以上的类别,则必须满足所有类别对应商品指令中列出的要求。

  注:某些商品指令有时会列出一些排除在指令之外的商品。

  3、指定“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表)”(AuthorizedRepresentative)

  为确保上述CE标志能够确保(CEMarking)满足认证实施过程中的四项要求。欧盟法律要求30个EEA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指定一个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Representative),在流通过程和使用过程中,确保产品投放欧洲市场后商品“安全”的一致性;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必须存放在欧盟,供监管机构随时检查;市场监管机构发现的不符合CE要求的商品,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但贴有CE标签的商品,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例如,暂时从货架上删除,或永久从市场上删除);被贴上CE标签的产品型号投放欧洲市场后,如遇欧盟相关法律变更或变更,后续制造的同类产品也必须相应变更或调整,以满足欧盟新的法律要求。

  4、确定认证所需的方法(Module)

  对于绝大多数欧盟商品指令,指令通常为制造商提供几种CE认证(ConformityAssessmentProcedures)的方式(Module),制造商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制,选择最合适的方式。一般来说,CE认证方法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

  1.ModuleA:internalproductioncontrol

  方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

  2.ModuleAa:interventionofaNotifiedBody

  方式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三方检验

  3.ModuleB:ECtype-examination

  方式B:EC型式检验

  4.ModuleC:conformitytotype

  方式C:符合型式

  5.ModuleD:productionqualityassurance

  方式D:生产质量保证

  6.ModuleE:productqualityassurance

  方式E:产品质量保证

  7.ModuleF:productverification

  方式F:产品验证

  8.ModuleG:unitverification

  方式G:模块验证

  9.ModuleH:fullqualityassurance

  方式H:全面的质量保证

  基于上述基本模式的差异组合,其他几种不同的方法可能会衍生出来。一般来说,并非所有产品都可以以任何方式使用。换句话说,制造商不能随意选择上述任何模式进行CE认证。

  5、选择“自我声明”还是“需要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

  风险水平(RiskLevel)较低(MinimalRisk)

  欧盟商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的风险水平(RiskLevel)较低(MinimalRisk)商品制造商以A的方式选择:CE认证采用“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的方式。

  高风险水平的商品需要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Body)介入。

  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商品,制造商必须选择方式A以外的其他方式,或方式A和其他方式来实现CE认证。换句话说,NB需要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otifiedBody)介入。

  在方法A以外的其他方法的认证过程中,一般需要至少一家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NB参与认证过程的部分或全部。对于不同的方法,NB可以通过样品检验、样品检验、工厂检验、年度检验、不同质量体系检验等方式介入认证过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证书等。

  目前,欧盟已经认可了1200多家认证机构,其中大部分位于欧盟盟国。通常,NB只能在一种或几种模式下被欧盟授权认证某种或几种设备。换句话说,欧盟授权的认证机构不可能审查所有的产品类型,即使是授权的产品品种,通常也不是所有的授权方式。对于每个欧盟的商品指令,通常都有一个授权认证机构的NB名单。

  6、建立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及其维护和更新

  欧盟法律要求,贴有CE标签的商品投放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必须存放在欧盟,供监管机构随时检查。如果技术文件中包含的内容发生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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